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   Hebrew-marriage.jpg 在早期,並沒有所謂的結婚戒指”,而在婚禮儀式中通常是用訂婚戒指來進行戒指交換的儀式. 後期,會在訂婚戒指上鑲一個印章(Signet),來象徵配偶有權支配家中所有的財物(有點像是掌大印的感覺).有時在戒指上看到鑰匙的設計也是代表相同的意思.就像在婚禮上的誓詞: with all my worldly goods I thee endow. (將我所有世俗財產,盡獻於你),當然有人會認為照著這麼字面上的解釋實在太過世俗,而該更去延伸其戒指背後所象徵的承諾和愛.
  戒指作為愛情的象徵,在羅馬劇作家普羅托斯(Plautus)的吹牛軍人(Miles Gloriosus)第一次被提到.然而在這裡的戒指並不是婚戒,而是一個愛的禮物.戒指有時也會成為戀人之間互贈的禮物.就像羅馬詩人Ovid所描述的”a ring having no worth except the love of the giver.”(一個因著給予者的愛而有價值的戒指
)
  將結婚戒指或訂婚戒指套在無名指上的習俗,有一說法是因為無名指有一條血管/神經直達心臟.馬克羅比烏斯(Macrobius)在他的著作農神節”(Saturnalia)裡面曾經寫到:”新郎將戒指套在新娘的無名指上,因著這條神經線,就好像套在她的心上”,馬克羅比烏斯提到他是從一個埃及牧師處得到這個習俗的原由的.也有人認為這樣的習俗應該是在基督教的婚禮儀式中,牧師會一邊說以父,以子,及聖靈之名…”一邊按照順序的觸碰新人的食指,中指,及無名指,並將戒指套在最後觸碰的手指-無名指上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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  在英皇喬治一世的時代,習慣將結婚戒指戴在拇指上.(只有在婚禮儀式中戴在無名指上)也許是因為當時大型的婚戒是流行的款式.也有一說是因為拇指的第二節代表聖母(Virgin Mary),但這樣的說法比較能套用在訂婚戒指而非結婚戒指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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在法國,從十一到十五世紀,婚戒是戴在新人右手的中指,只有列日(Liege)教區是戴在無名指上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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  也有畫作紀錄將婚戒戴在食指或是小指的情形

  到今日,印度的習俗是將婚戒戴在拇指上.而在德國南方的習俗是將婚戒戴在左手的無名指上,在德國北部則是戴在右手的無名指上.

(本篇內容節譯自 "Rings for the Finger" by George Frederick Kunz,and the picture by Rodriguez Juarez 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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